11月10日,德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《党政机关会务服务规范》德州市地方标准政策,对《党政机关会务服务规范》德州市地方标准的具体内容会务、制定程序以及制定发布意义进行详细解读。
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匡湘,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党组成员、副主任孙胜民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科长、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技术保障科科长李占河出席新闻发布会。
据悉,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《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“十四五”规划》的通知精神,进一步规范德州市党政机关会务服务,提高党政机关会务服务质量,德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主持起草了《党政机关会务服务规范》德州市地方标准。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,对《党政机关会务服务规范》德州市地方标准进行了立项、组织起草、征求意见、审查、公示,并以德州市地方标准公告(2021年第2号)于2021年11月10日正式发布,12月10日实施。
《党政机关会务服务规范》内容:规定了党政机关会议服务的术语和定义,明确了会议分类,给出了开展会务服务的制度建设、人员要求、人员管理、需求确认、会前准备、会中服务、会后整理、卫生防疫管理、设备设施、安全与应急及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。本规范适用于德州市党政机关会议服务,其他部门的会务服务亦可参照执行。
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匡湘表示,制定发布的《党政机关会务服务规范》德州市地方标准,是用标准化赋能会议服务管理工作的一次尝试。标准的制定和实施,将进一步提升党政机关会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,保障党政机关会议活动的质量和效果,促进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会务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推动德州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。